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公法與憲政發展專題
Seminar on the Public Law and Constitutional Development 
開課學期
103-2 
授課對象
社會科學院  國家發展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陳顯武 
課號
NtlDev7064 
課程識別碼
341 M522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上課時間與地點請參閱本所網頁。
限碩士在職專班生
總人數上限:3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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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

公法的範圍有廣義及狹義之分,本課程乃採狹義之範圍,主要即環繞在憲法與行政法的探討。憲法乃共同體法的基本秩序(rechtliche Grundordnung des Gemeinwsens),其確定政治的統一性(politische Einheit),形塑國家機關之組織及權力運作之程序,並規制國家任務(staatliche Aufgaben)實行之程序、國家與人民之關係等。現代民主憲法無不基於主權在民原則(Volkssouveranitatsprinzip),厲行民主原則、法治國原則,更是演進分化出充實的基本權利及基本義務體系及保障機制,例如憲法法院、我國大法官會議,而由民主的法治國(demokratischer Rechtsstaat)演變成民主的憲法國家(demokratischer Verfassungsstaat)。
行政法在本課程中,著重在行政機關行政行為之法的拘束,當然之前必先就行政法總論之行政法規之構作與類型進行探討,並就行政法規的適用及規範密度之提問進行探討。然後再輔以行政法各論之例子闡明之。
本課程第三部分探討公法理論對民主的憲政發展之貢獻的問題,尤其探討台灣的憲政發展之軌跡,民主化的深化及公法理論對民主政治發展的影響。
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旨在培養學生對公法理念、性質、範圍及其規範性功能之深入認識;並探討公法理論對民主的憲政發展之貢獻何在的問題。 
課程要求
1. 出席並參與討論:
同學應依學校規定上課,課程中盡量與老師學生互動,並且能主動參與討論。
2. 課堂口頭報告與評論:
同學在期初即選定一專題,並在排定的時間進行報告,報告時間掌握在20至30分鐘。另亦需就他人報告進行一次評論。
3. 期末書面報告一份:
期末書面報告需符合學術規格的寫作方式,字數在一萬字左右,切勿直接由電腦剪貼或抄襲他人著作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無資料